5月7日,甘肃发改委宣布《关于优化新能源发电企业加入省内电力中恒久交易有关事情的复函》。
凭据《复函》,严格落实省内中恒久条约签订任务。甘肃省电力市场治理委员会催促加入市场的新能源发电企业严格落实中恒久签订任务,由甘肃电力交易中心适时组织年度增补交易,确保完成90%省内消纳市场化新能源电量必须签订中恒久条约的既定目标。
尽快完善新能源约束成交机制。关于未落实中恒久交易划定任务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要建立约束成交机制,提高中恒久交易成交率和履约率。一是对未抵达划定比例且双方未成交的电量,由省电力公司统一调理安排,甘肃电力交易中心组织随机匹配成交,经宁静校核后,连同交易通告、交易允许书一并形成交易条约。二是关于发用两侧未自主告竣交易的电量电价,依年度增补交易成交均价下浮20%予以结算。
合理确定用户侧加入新能源市场交易。为增进新能源精准消纳和重点行业绿色生长,拟凭据"分级准入"的原则确定用电侧加入规模,即将工业先导、民生包管及月均用电规模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市场主体全部纳入新能源约束成交规模,用电规模参考2021年同期用电水平,新投、复产、扩容、增容等无有效历史电量数据的电力用户可凭据其报装容量确定。
不绝优化交易条约调解机制。鉴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着力波动较大、预测难度较高,拟将省内中恒久交易条约按日剖析,并组织开展条约执行前3天(D-3)调解转让交易,用户可卖出电量上限为折合至该时段已签订的省内中恒久条约,发电企业可凭据自身着力情况进行条约调解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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